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对此类行为可处以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此罪名还包括阻碍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以及机关、机关执行职务的情况。对于故意阻碍工作任务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同样适用该罪名。
法律分析
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机关、机关依法执行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拓展延伸
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及其刑罚措施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干扰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活动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一是必须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活动;二是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干扰公务活动;三是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对于妨害公务罪,我国刑法规定了相应的刑罚措施,一般情况下,根据妨害公务的情节轻重,可处以拘役、管制、有期徒刑等刑罚。此外,对于情节严重的妨害公务罪,还可能面临剥夺政治权利等附加刑罚。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及刑罚措施的明确规定,旨在维护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的权益,保障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
结语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或其他方式阻碍、干扰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活动的行为。构成要件包括:国家机关等依法执行公务、行为人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干扰公务、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我国刑法对此罪行规定了相应刑罚,以维护公务执行的正常秩序。妨害公务罪的明确规定旨在保障国家机关等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维护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章 证 据 第七十五条 对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侦查过程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被保护人;
(三)对被保护人的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四)将被保护人带到安全场所保护;
(五)变更被保护人的住所和姓名;
(六)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侦查过程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向机关请求予以保护,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确有必要采取保护措施的,应当采取上述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应当将采取保护措施的相关情况一并移交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