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获得低保的人犯罪服刑时,低保就要相对取消。如果是以家庭为单位获得低保的,则不会被取消。如果刑期已满出监狱后,确实生活困难,可以再行申请低保,由当地民政机关发给低保费,获得最低的生活保障。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如果没有以下情节就不会取消低保: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好逸恶劳,有承包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家庭成员有、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汽车、奢饰品及贵重饰品的。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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