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路上晒粮食造成事故粮食主人负责。在路面上铺设一层小麦或其他农作物,车辆在这些农作物上行驶,车轮与地面的附着力系数大大降低,极易发生打滑甩尾、伤人撞车事故。在公路上铺设的秸秆还会缠绕在机动车传动轴或排气管上,极易发生机械故障和火灾事故。在道路上晒稻谷是属于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第3种观点: 一、路边晒粮致人摔死,责任谁来担1、在路边晒粮造成他人摔死的,由谁承担责任,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1)、如果晒粮人晒粮行为,阻碍道路正常通行,造成受害人发生交通事故摔死的,晒粮人要承担责任;(2)、道路的管理人,对路边晒粮行为没有制止,没有履行养护管理责任,存在过错的,承担一定的责任;(3)、死者自身也存在过错,例如没有采取保护措施,如未戴安全头盔、驾驶超速等,可减轻其他侵权人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无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二、典型的共同侵权行为的特点有哪些(一)典型的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的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他人人身和财产权利的行为。其本质特征就是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它具有如下特点:1、共同侵权行为的主体为多个人,即有二人或二人以上构成。2、共同侵权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共同过错。3、共同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是同一的、不可分割的。4、数个加害人的行为与侵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行为对损害结果具有原因力。(二)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连带责任是指受害人有权向共同侵权人中的任何一人或者数人请求赔偿全部损失,而任何一个共同侵权人都有义务向受害人负全部的赔偿责任。共同侵权中的一人或数人已全部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则免除其他共同侵权人向受害人应负的赔偿责任。它具有如下特征:1、连带责任是对受害人所应承担的整体责任。2、受害人有权请求任何一个或数个共同侵权行为人负连带责任。3、连带责任是法定责任,不因加害人内部的约定而改变其连带责任的性质。4、各行为人依其主观过错程度和行为原因力的大小对内负按份之债。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在路边晒粮造成他人摔死的,依据过错情况确定责任人。例如,晒粮行为,阻碍道路正常通行;道路的管理人没有履行养护管理责任;死者本身也存在过错的,三者都要承担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农民出于个人目的,将粮食晒在公路上,对道路形成严重的通行障碍,更是威胁了过往车辆的通行安全,对此行为导致的事故,当事人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即因为农民路上晒粮食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农民应该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当事人可以请求行为承担赔偿责任2、道路管理者不能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道路管理者不能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道路晒粮食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应当由占用公用道路晒粮食的行为人承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其责任。一、两车相撞怎么划分责任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二、电动车变道被后车撞谁的责任变道被后车撞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责任的,即未完成变道或强行变道被撞属前车责任;已完成变道被后车追尾的属后车责任。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三、交通事故报警现场没有结果可以评残吗交通事故责任没有划分可以先评残。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路上晒粮食造成事故粮食主人负责。在路面上铺设一层小麦或其他农作物,车辆在这些农作物上行驶,车轮与地面的附着力系数大大降低,极易发生打滑甩尾、伤人撞车事故。在公路上铺设的秸秆还会缠绕在机动车传动轴或排气管上,极易发生机械故障和火灾事故。在道路上晒稻谷是属于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当事人可以请求行为承担赔偿责任2、道路管理者不能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道路管理者不能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一、道路晒粮食造成交通事故责任归谁1、道路晒粮食造成交通事故责任应当由晾晒粮食的行为人承担。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故本案占用公用道路晒粮食的行为人须承担赔偿责任。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因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导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道路管理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但道路管理者能够证明已经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要求尽到安全防护、警示等管理维护义务的除外。依法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身损害,当事人请求高速公路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的,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二、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1、受理报案。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2、现场处理。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4、裁决处罚。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6、向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提起民事诉讼。
第1种观点: 农民晒粮食导致交通事故的,应承担责任。农民出于个人目的,将粮食晒在公路上,对道路形成严重的通行障碍,更威胁了过往车辆的通行安全,对此行为导致的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如果机动车司机在未保障安全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导致交通事故的,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当事人可以请求行为承担赔偿责任2、道路管理者不能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道路管理者不能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道路晒粮食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应当由占用公用道路晒粮食的行为人承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其责任。一、两车相撞怎么划分责任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二、电动车变道被后车撞谁的责任变道被后车撞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责任的,即未完成变道或强行变道被撞属前车责任;已完成变道被后车追尾的属后车责任。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三、交通事故报警现场没有结果可以评残吗交通事故责任没有划分可以先评残。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当事人可以请求行为承担赔偿责任2、道路管理者不能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道路管理者不能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路上晒粮食造成事故粮食主人负责。在路面上铺设一层小麦或其他农作物,车辆在这些农作物上行驶,车轮与地面的附着力系数大大降低,极易发生打滑甩尾、伤人撞车事故。在公路上铺设的秸秆还会缠绕在机动车传动轴或排气管上,极易发生机械故障和火灾事故。在道路上晒稻谷是属于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当事人可以请求行为承担赔偿责任2、道路管理者不能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道路管理者不能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路上晒粮食造成事故粮食主人负责。在路面上铺设一层小麦或其他农作物,车辆在这些农作物上行驶,车轮与地面的附着力系数大大降低,极易发生打滑甩尾、伤人撞车事故。在公路上铺设的秸秆还会缠绕在机动车传动轴或排气管上,极易发生机械故障和火灾事故。在道路上晒稻谷是属于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当事人可以请求行为承担赔偿责任2、道路管理者不能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道路管理者不能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一、道路晒粮食造成交通事故责任归谁1、道路晒粮食造成交通事故责任应当由晾晒粮食的行为人承担。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故本案占用公用道路晒粮食的行为人须承担赔偿责任。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因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导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道路管理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但道路管理者能够证明已经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要求尽到安全防护、警示等管理维护义务的除外。依法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身损害,当事人请求高速公路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的,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二、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1、受理报案。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2、现场处理。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4、裁决处罚。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6、向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提起民事诉讼。
第1种观点: 农民晒粮食导致交通事故的,应承担责任。农民出于个人目的,将粮食晒在公路上,对道路形成严重的通行障碍,更威胁了过往车辆的通行安全,对此行为导致的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如果机动车司机在未保障安全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导致交通事故的,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当事人可以请求行为承担赔偿责任2、道路管理者不能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道路管理者不能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农民出于个人目的,将粮食晒在公路上,对道路形成严重的通行障碍,更威胁了过往车辆的通行安全,对此行为导致的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即农民晒粮食导致交通事故的,应承担责任。但如果机动车司机在如此危险的道路上行驶,在未保障安全的情况下超车,导致交通事故的,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一条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路上晒粮食造成事故粮食主人负责。在路面上铺设一层小麦或其他农作物,车辆在这些农作物上行驶,车轮与地面的附着力系数大大降低,极易发生打滑甩尾、伤人撞车事故。在公路上铺设的秸秆还会缠绕在机动车传动轴或排气管上,极易发生机械故障和火灾事故。在道路上晒稻谷是属于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当事人可以请求行为承担赔偿责任2、道路管理者不能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道路管理者不能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一、道路晒粮食造成交通事故责任归谁1、道路晒粮食造成交通事故责任应当由晾晒粮食的行为人承担。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故本案占用公用道路晒粮食的行为人须承担赔偿责任。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因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导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道路管理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但道路管理者能够证明已经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要求尽到安全防护、警示等管理维护义务的除外。依法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身损害,当事人请求高速公路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的,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二、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1、受理报案。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2、现场处理。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4、裁决处罚。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6、向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提起民事诉讼。
第1种观点: 一、道路晒粮食造成交通事故责任归谁1、道路晒粮食造成交通事故责任应当由晾晒粮食的行为人承担。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故本案占用公用道路晒粮食的行为人须承担赔偿责任。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因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导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道路管理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但道路管理者能够证明已经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要求尽到安全防护、警示等管理维护义务的除外。依法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身损害,当事人请求高速公路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的,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二、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1、受理报案。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2、现场处理。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4、裁决处罚。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6、向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提起民事诉讼。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当事人可以请求行为承担赔偿责任2、道路管理者不能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道路管理者不能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农民出于个人目的,将粮食晒在公路上,对道路形成严重的通行障碍,更是威胁了过往车辆的通行安全,对此行为导致的事故,当事人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即因为农民路上晒粮食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农民应该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第1种观点: 农民晒粮食导致交通事故的,应承担责任。农民出于个人目的,将粮食晒在公路上,对道路形成严重的通行障碍,更威胁了过往车辆的通行安全,对此行为导致的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如果机动车司机在未保障安全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导致交通事故的,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当事人可以请求行为承担赔偿责任2、道路管理者不能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道路管理者不能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农民出于个人目的,将粮食晒在公路上,对道路形成严重的通行障碍,更威胁了过往车辆的通行安全,对此行为导致的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即农民晒粮食导致交通事故的,应承担责任。但如果机动车司机在如此危险的道路上行驶,在未保障安全的情况下超车,导致交通事故的,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一条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第1种观点: 农民晒粮食导致交通事故的,应承担责任。农民出于个人目的,将粮食晒在公路上,对道路形成严重的通行障碍,更威胁了过往车辆的通行安全,对此行为导致的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如果机动车司机在未保障安全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导致交通事故的,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当事人可以请求行为承担赔偿责任2、道路管理者不能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道路管理者不能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农民出于个人目的,将粮食晒在公路上,对道路形成严重的通行障碍,更威胁了过往车辆的通行安全,对此行为导致的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即农民晒粮食导致交通事故的,应承担责任。但如果机动车司机在如此危险的道路上行驶,在未保障安全的情况下超车,导致交通事故的,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一条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第1种观点: 一、道路晒粮食造成交通事故责任归谁1、道路晒粮食造成交通事故责任应当由晾晒粮食的行为人承担。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故本案占用公用道路晒粮食的行为人须承担赔偿责任。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因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导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道路管理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但道路管理者能够证明已经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要求尽到安全防护、警示等管理维护义务的除外。依法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身损害,当事人请求高速公路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的,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二、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1、受理报案。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2、现场处理。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4、裁决处罚。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6、向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提起民事诉讼。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当事人可以请求行为承担赔偿责任2、道路管理者不能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道路管理者不能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农民出于个人目的,将粮食晒在公路上,对道路形成严重的通行障碍,更威胁了过往车辆的通行安全,对此行为导致的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即农民晒粮食导致交通事故的,应承担责任。但如果机动车司机在如此危险的道路上行驶,在未保障安全的情况下超车,导致交通事故的,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一条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第1种观点: 农民晒粮食导致交通事故的,应承担责任。农民出于个人目的,将粮食晒在公路上,对道路形成严重的通行障碍,更威胁了过往车辆的通行安全,对此行为导致的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如果机动车司机在未保障安全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导致交通事故的,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当事人可以请求行为承担赔偿责任2、道路管理者不能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道路管理者不能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农民出于个人目的,将粮食晒在公路上,对道路形成严重的通行障碍,更威胁了过往车辆的通行安全,对此行为导致的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即农民晒粮食导致交通事故的,应承担责任。但如果机动车司机在如此危险的道路上行驶,在未保障安全的情况下超车,导致交通事故的,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一条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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